个人所得税计算器
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,支持工资薪金(累计预扣预缴法)、劳务报酬、年终奖单独/合并计税、税后反算四种模式。五险一金、专项附加扣除全覆盖,税率自动匹配。

1收入与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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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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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税方法:按国家规定的累计预扣预缴法计算(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)。本工具假设各月收入与扣除相同,由“当前发放月份”推算累计应纳税额;若各月收入不同,请按实际月份分别计算。
税后月收入
0元
税前收入 0 元
五险一金(个人) 0 元
起征点 5,000 元
专项附加扣除 0 元
累计应纳税所得额(至本月) 0 元
适用税率 / 速算扣除数 3% / 0
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(累计预扣法) 0 元
单月简易算法税额(参考) 0 元
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档位
年度预估(按当前月薪不变)
年度税前收入
0 元
年度个税合计
0 元
年度税后收入
0 元
1劳务报酬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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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扣预缴规则: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,减除费用 800 元;4000 元以上的,减除 20% 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适用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。
预扣预缴税额
0元
劳务报酬收入 0 元
减除费用 0 元
应纳税所得额(预扣) 0 元
适用预扣率 / 速算扣除数 20% / 0
预扣预缴税额 0 元
税后到手(本次) 0 元
2年度汇算说明
汇算并入收入额(收入×80%) 0 元
年度汇算清缴:劳务报酬所得在年度汇算时,以收入减除 20% 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,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与工资薪金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合并后,减除费用 6 万元及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等,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重新计算应纳税额,与已预扣预缴税额对比,多退少补。
1年终奖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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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提示: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,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有效期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到期后将只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税。
关联年度工资(可选,用于精确对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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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省税方式应缴个税
0元
方式 A
单独计税
0 元
奖金÷12 = 0 元
适用税率 3%,速算扣除 0
奖金单独税额 0 元
工资部分年税额 0 元
合计税额 0 元
方式 B
并入综合所得
0 元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0 元
适用税率 3%,速算扣除 0
无奖金时年税额 0 元
奖金对应税额 0 元
请输入年终奖金额进行对比
1已知税后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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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算税前月薪
0元
目标税后收入 0 元
反算税前工资 0 元
五险一金(个人) 0 元
起征点 5,000 元
专项附加扣除 0 元
应纳税所得额 0 元
适用税率 / 速算扣除数 3% / 0
应缴个人所得税 0 元
验算税后收入 0 元
验算误差 0 元
算法说明:个税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,税后收入与税前工资之间为分段单调函数,无简单解析解。本工具采用二分迭代逼近算法(精度 0.01 元),通过正向验算确保结果一致。
2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
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